2024-11-02 14:47来源:本站
去年11月,经过数月的公众咨询,联邦政府公布了竞争法改革的第三阶段计划,其中包括旨在禁止“误导性的洗绿言论”的新规定。
这些变化发生之际,有关“漂绿”的指控在全球范围内日益普遍,导致企业对绿色的掩饰和消费者的怀疑情绪上升。根据德勤(Deloitte) 2023年的一项研究,57%的加拿大消费者不再相信品牌所做的环保宣传,46%的消费者不愿意支付绿色溢价,因为很难找到真正可持续的产品。
在这些修正案之前,《竞争法》已经禁止虚假或误导性广告,在过去两年中,至少有八起“洗绿”投诉提交给了负责执行该法规的竞争局。
在新规定下,提出环保要求的公司必须进行“充分和适当”的测试。这将确保他们进行认真的研究,并保持记录,以证明他们的绿色证书。一般来说,类似的要求已经存在于性能声明中,但新规则是针对产品的气候,生态和环境效益的声明。
然而,政府提出的新“漂绿”规则不会终结加拿大的“漂绿”。事实上,拟议的修改只会确认一些在《竞争法》下每个人都已经很清楚的事情:环境索赔,与任何其他类型的绩效索赔一样,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但修正案未能提供更明确的证明标准、信息披露要求或加强处罚。
麦凯纳:企业需要停止“漂绿”,认真对待净零排放的承诺
例如,竞争局将继续主要依靠消费者投诉来确定洗绿案件并开展调查。然而,消费者不太可能发现大多数环境虚假信息,因为没有要求公司公开披露证实其环境主张的证据。如果有人试图卖给你一个虚假的“碳中和”苹果,你怎么能发现你是在洗绿呢?祝你好运。
此外,现行规则不承认任何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将允许公司知道哪些证据被认为足以支持该法案下的环境索赔。例如,在提出与气候有关的索赔时,哪些碳核算方法是可以接受的?要实现诸如承诺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等雄心勃勃的承诺,最低要求是什么?一家公司能说自己的产品是碳中和的,即使它依赖于自愿的碳抵消吗?《竞争法》对这些问题一直保持沉默。
联邦政府的极简改革令人惊讶,因为需要更清晰、更严格的“洗绿”规则,这是民间社会团体、学术界和企业似乎都同意的少数几个领域之一。两周前,一个由92家公司和专家组成的团体公开呼吁建立一个更清晰的法律框架,以打击“漂绿”,恢复消费者对加拿大公司的信任,并允许善意的公司从他们在绿色创新方面的投资中获得回报。同样,在去年春天关于《竞争法》未来的公众咨询中,一个由40家环保非政府组织和学者组成的团体呼吁制定更雄心勃勃的、可预测的“漂绿”规则,包括更明确的证据标准和新的信息披露要求。
与其他司法管辖区最近提出的规定相比,新规定也算不上雄心勃勃。例如,加州最近颁布了《碳中和法》,引入了新的披露义务,涉及净零排放、碳中和和减排要求,以及使用自愿碳抵消的与排放相关的要求。这些规则将补充加州现有的“洗绿法”,其中包括要求提供公司环保声明的相关信息的权利。
对《竞争法》的修改尚未被议会通过,目前仍有时间提出更严格的“漂绿”规则。有趣的是,政府在其改革的其他方面也表现出了雄心,比如引入一项认证计划,将某些可持续性协议从该法案的卡特尔条款中豁免出来,这将允许公司在气候问题上进行合作。在加州宣布类似要求两个月后,政府还承诺就引入强制大型企业披露排放信息进行磋商。
我们敦促政府在监管“漂绿”方面表现出同样的雄心。加拿大需要一个更有效的监管框架来打破消费者的怀疑,并激励企业投资于绿色创新。没有环境透明度,我们还不如把“绿色市场”和“利益相关者资本主义”扔进垃圾桶。